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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車性愛趴 女主角到案…僅17歲

鐵路警察局昨天公布在蔡嫌租屋處所搜得的證物,包括蔡嫌使用的電腦、沾染精斑2條浴巾、女主角當時所穿襯衫、黑色OL套裝,以及指甲刀、溼紙巾、漱口水、保險套、潤滑液,還有一個反針孔偵測器等。(記者陳恩惠攝)

〔記者陳恩惠、吳茜洋、侯柏青/台北報導〕台鐵性愛趴年僅十七歲的女主角小雨(化名),昨天總算到案說明。她一派輕鬆對警方說:「反正好玩嘛,怎麼知道會鬧成這樣!」並說對車廂趴主辦人蔡育林謊稱自己十九歲,還暢談如何被男人上下其手、輪流多P性交與口交等,自認這樣做是「幫男人們圓夢」;至於當時「戰」了多少男人?她則聳聳肩說:「記不得了ㄟ!」

主嫌蔡育林 聲押未果

而主嫌蔡育林昨晚被依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」之營利媒介性交易罪、「刑法」之意圖營利媒介性交易等罪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,檢方認為蔡嫌事先串證,深夜向法院聲押禁見,不過法院雖認定蔡育林犯嫌重大,但考量檢警已就他的部分訊問詳細,相關參與者也都在警訊時供述詳實,「無串證之虞」,決定當庭開釋。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表示,收到裁定後會決定是否抗告。

小雨向主嫌 謊稱19歲

高職輟學的小雨供稱,目前未就學也無業,經常在家上網,也常上BBS網站參與和「花魁藝色館」同性質的揪團活動,不過是首度參加由蔡嫌主辦「痴漢電車」活動。本月間得知蔡嫌的揪團活動,自薦擔任女主角,並謊稱已十九歲,除了免付八百元報名費,未向主辦人收取任何費用。

小雨說,當天她換穿蔡嫌準備的黑色搭白衫OL套裝上車,列車出發後,蔡嫌開始講解遊戲規則,一開始大家因互不認識有些尷尬,蔡嫌於是先「示範」撫摸她後,一堆參與者才擁上來,有的對她上下其手,有的要口交,還有人排隊等著「上陣」,也有人邊觀看邊DIY。因人數太多、時間緊湊,她記不得與多少人發生關係。

戰了多少人 已記不得

鐵路警察局刑警隊長陳薰榮表示,上週就已掌握小雨身分,並懷疑小雨未成年,所以緊急連繫對方,但小雨經蔡嫌知會,閃躲並拒接警方電話,警方不得已在前天晚間十時與小雨雙親連繫上,雙親得知女兒荒唐行徑,震驚不已,昨天親自將她「押」來找警方,在高鐵警務段台北分駐所接受訊問。

偵訊過程中,小雨母親聽到愛女毫無顧忌詳述性愛趴細節,又氣又難過頻拭淚,一度氣罵女兒:「妳怎麼會做出這種事!」小雨父親則在偵訊不久就「聽不下去」,一臉嚴肅步出偵訊室。小雨後來被媽媽喝斥,才說了句:「媽,對不起啦!」一改原本不避諱的暢談,一度情緒不安、趴在桌上泣不成聲。

蔡嫌:會出書 上節目

至於蔡嫌昨應訊時稱,是在網路認識小雨,不知小雨未成年。他承認辦性愛趴,但否認有「性交易」,強調第一次辦派對就被抓。

不過蔡嫌說,未來會出書或上談話節目,闡述「性愛應多人一同享受的非主流思想」,並在不影響別人範圍內,繼續推動這類活動。

檢方認為,蔡某要求十八名參加者匯款八百元,扣除租車廂費用,還獲利一萬多元,明顯為性交易的對價。但檢警調閱蔡嫌與小雨網路上的對話紀錄,顯示兩人有可能是初次合作,且對話紀錄未談到金錢交易,檢警不排除,兩人可能透過無法追蹤的APP或網路軟體溝通,將深入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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